申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需要哪些许可程序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5-25 15:07) 点击:206 |
申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需要哪些许可程序? (一)受理 1、审查申请材料:承办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、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查,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5日内口头或书面告知申请单位进行补充。 2、受理申请: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,出具《资质认定(授权/验收)受理通知书》。在5个工作日内组成技术评审组,并将申请材料交评审组长。 3、不受理申请:不符合申请条件的,出具《资质认定(授权/验收)不予以受理通知书》,并书面告知。 (二)技术评审 评审组应在2个月内安排现场评审(整改时间不包括在内)。评审组长要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技术评审材料报发证机关。 (三)审批 发证机关接到技术评审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,符合发证条件的报局领导批准;不符合发证条件的,作出《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,并书面告知。 (四)颁发证书 发证部门自决定行政许可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证书。 五、实施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与食品生产监管处,电话:0951-6038026、5069502 六、收费项目 本项行政许可参照质检机构计量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,收取评审费1200元/家,证书费10元/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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