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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都能由交警调解解决吗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5-02-05 11:05)    点击:371

交通事故都能由交警调解解决吗?

  发生交通事故后,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能通过交警的调解解决。根据法律规定,在下面的情形下,不能通过公安机关调解解决问题:

  1、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,因现场变动、证据灭失,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;

  2、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;

  3、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;

  4、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;

  5、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;

  6、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、鉴定(包括重新检验、鉴定)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十七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,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,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,由当事人签名,交付当事人。

 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适用调解,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,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:

  (一)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;

  (二)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

  (三)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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